各区(县级市)科技管理部门,有关街道办事处、农村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下乡服务,进一步壮大全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第二批工作队选派轮换工作的通知》(茂委农办函〔2024〕8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选派徐海明等15名农村科技特派员“一对一”结对帮扶15个涉农街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轮街道农村科技特派员帮扶任务周期为3年。各农村科技特派员要结合帮扶街道的科技需求,与驻镇(街道)帮扶工作队签订帮扶协议,明确年度可量化可考核的任务指标,在驻镇(街道)帮扶工作队的统一管理下,按照签订的帮扶协议及时、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并做好工作台账、工作成效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填报工作。各农村科技特派员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茂名市科技局报送当年度科技帮扶总结。
二、各农村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要统筹协调相关资源,配合市、区(县级市)科技管理做好本单位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鼓励探索创新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督促落实本单位农村科技特派员承担的派驻任务及专项资金的支出和监管,收集本单位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报道,及时将本单位农村科技特派员助力“百千万工程”工作情况报送茂名市科技局。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发挥好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协调相关资源,创造良好的科技帮扶工作环境,保障农村科技特派员在驻镇帮扶期间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四、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和指导,茂名市科技局组织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支持、人员调整等的重要依据。对于帮扶进展慢、成效差的农村科技特派员个人或团队,责令进行整改;对存在不接受管理、长期未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的个人或团队,将按照有关程序撤销农村科技特派员资格,并终止资助。
联系人:廖秋平、廖玉娇 联系电话:0668-2890572
茂名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