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4〕4号)和《茂名市科技项目和科技资金管理办法》(茂科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经专家验收,“茂名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十年‘腾茂’计划”项目验收结论为结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2月13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市科技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及电话:
1.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和规划科
联系电话:0668-286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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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