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广东省科技成果“入县达镇”项目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9-23 18:00:05 阅读:-

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2026年广东省科技成果“入县达镇”项目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25〕1610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科技成果“入县达镇”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方向1:科技成果入县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

  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在我市3个县级市(信宜、高州、化州)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围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科技需求,积极与省纵向帮扶驻县工作队开展工作对接,通过项目实施,推动一批具有较大转化潜力和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在县域转化落地,示范带动“百千万工程”县域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向2:科技成果达镇助力“百千万工程”项目

  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在我市乡镇(优先支持入选广东“百千万工程”典型镇的专业镇,附件1)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围绕镇域特色产业需求,推动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等科技成果在乡镇转化应用,促进镇域特色产业做专、做精,发展壮大创新主体、建设完善创新平台,提升我市名镇名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征集要求

  (一)方向1

  1.请各县级市发展和改革局协助衔接本县省纵向帮扶工作队,做好项目征集的沟通对接工作。

  2.各县级市限推荐1项,须省纵向帮扶本县工作队出具推荐函(附件2.1),项目申请经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3.项目申报单位(牵头单位)应当为本县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并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组成产学研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确保项目在当地落地并转化实施。

  (二)方向2

  1.每个镇限推荐1项,须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以及所在镇政府联合出具推荐函(附件2.2),项目申请经费支持额度不超过7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2.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牵头单位)为注册在本镇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并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组成产学研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确保项目在当地落地并转化实施。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的项目征集的指导和汇总报送工作。

  2.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应符合诚信审查要求,无违规违法记录,社会信用良好;原则上要求截至通知发布之日,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注册满一周年。

  3.已经获省科技厅上一批“入县达镇”项目立项(粤科资字〔2025〕107号)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本次征集项目不得为负责人。

  4.转化的成果来源清晰、知识产权明确,实施后权属需协商一致。相关转化成果通过广东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撑平台(https://www.gdnykj.cn/)登记入库。

  5.企业、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还应当符合省科技项目申报其他要求。

  三、支持方式

  采取事前无偿资助、定额申报、竞争择优的方式支持,市科技局将根据本次项目征集情况和要求,按程序向省科技厅推荐(方向1共推荐3项,方向2共推荐6项)。

  四、报送时间

  请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于10月13日17:30前,统一将项目推荐函(附件2)、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附件4)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市科技局联系人。

  五、联系方式

  茂名市科学技术局农社科,廖秋平,2890572。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商贸与区域科,黄小岚,2398112。


  

         附件:1.茂名市入选广东“百千万工程”典型镇的专业镇名单

        2.1项目推荐函(入县)     

        2.2项目推荐函(达镇)     

        3.项目推荐汇总表     

        4.项目申报书模板


茂名市科学技术局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