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茂名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一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6月22日—2026年7月3日)向本单位反映。
受理电话:0668-2890572
茂名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2日
附表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