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文件
茂办发〔2007〕5号
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 茂名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引进高层次
人才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茂各单位:
《茂名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人事局反映。
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21日
茂名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
第一条